| 2办理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审批
1.办事程序:受理--审核--批复
2.申报材料:
(1)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请示;
(2)营业执照副本(三资企业需附合同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文件;
(5)土地征用意向;
(6)特殊项目(如化工、石油类等)需行业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3.承诺时限:提交材料齐全,2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登记备案
1.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备案
2.申报材料:
(1)企业决定投资建设的有效文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文件;
(5)土地征用意向;
(6)办理备案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3.承诺时限:提交材料齐全,2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管理登记证办理发放
1. 办事程序:受理登记--审核批准--发证
2.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人代码证;
(3)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3. 承诺时限:提交材料齐全,2个工作日内办结。
3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批
1.办事程序:受理--审核--批复--发证
2.申报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请示;
(2)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请示;
(3)公司合同、章程(独资企业报送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及章程);
(4)投资各方合法营业执照、有效资信证明(翻译件、翻译人员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如委托办理手续)、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各方委派书、董事会成员职务、个人简历、身份证明;
(5)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
3.承诺时限: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1个工作日办结;
(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批3个工作日内办结。
4建筑项目环保审批
一、建设项目环保审批
1.办事程序:受理--现场勘察--审核--批复
2.申报材料:
(1)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申请;
(2)项目建议书或代项目建议书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建设项目区域平面位置图;
(4)根据对环境影响很小、轻度、重大的程度,分别提交建设项目影响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
3.承诺时限:
(1)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1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3日);
(2)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10日)。
二、煤炭经营环保审批事项
1.办理程序:受理--现场勘察--审核--批复
2.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核准的企业名称复印件);
(2)技术监督局出具的煤质化验报告;
(3)与技术监督局签定的委托化验协议书;
(4)煤场平面位置图及租赁合同;
(5)山东省煤炭经营资格环境保护审查意见表。
3.承诺时限:提交材料齐全,1个工作日内办结。
5办理项目规划手续
一、勘察队伍的乙、丙、丁级资质审查
1.办事程序:受理--审查--登记--备案
2.申报材料:
(1)勘察单位出示资质证件进行审查登记;
(2)出示资质复印件一份,工商注册复印件一份备案;
(3)经专家审查合格的勘察成果一份,作为工程受理前的参考依据;
(4)凡在本区开展地质勘察工作的单位必须具备丁级以上资质(按乙、丙、丁序列选择)。
3.服务承诺:提交材料齐全,1个小时内办结。
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1.办事程序:受理--勘察现场--审核--批复
2.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立项文件;
(2)环评报告;
(3)选址定点申请书;
(4)1:2000地形图2份;
(5)含全部数据资料的光盘。
3.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
1.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发证
2.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3)《规划总平面图》10份。
3.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
1.办事程序:受理--勘察现场--审核--发证
2.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已批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2份;
(3)《土地使用证》及征地界址图;
(4)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5)建筑施工图(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及基础图)一式三份,总平面电子图形文件(软盘或光盘)。
3.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城市详细规划(含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
1.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勘察现场--委托设计--专家评审--批复
2.申报材料
①规划申请报告(附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印件);
②规划范围,提供1:500地形图数据盘一份;
③初步规划设计审查方案;
④经专家评审、论证、修改后的规划设计成果六套(带数据盘)。
3.承诺时限:经市专家委员会审查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城市建设工程放线成果审查、验线、竣工测量、验收
1.办事程序:受理--审查--发证
2.申报材料:
(1)取得工程建设许可证后,提交放线申请报告,申请放线。
(2)由市测绘研究院提供的放线报告申请验线。
(3)提出规划竣工验收报告,申请规划竣工验收,同时准备以下资料:
①"一书三证:复印件各2份;
②经市规划局批准盖章的总平面图复印件2份;
③提交由淄博市测绘研究院提供的放线报告复印件2份;
④施工记录复印件2份;
⑤由淄博市测绘研究院提供的竣工测量报告(带数据盘)2份;
⑥建筑施工图一套(用完后返还)。
3.承诺时限:提交材料齐全,7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勘测成果和涉及城市规划建设测绘产品质量验收
1.办事程序:受理--审查--验收--备案
2.申报材料:
①申请报告(附资质复印件);
②全套成果;
③技术设计书、实施方案以及投入的设备情况说明;
④按规范要求提交检查验收记录。
3.承诺时限:提交材料齐全,7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城市分区规划和重要详细规划
1.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勘察现场--委托设计--专家评审--批复
2.申报材料:
①规划范围和1:500地形图、数据盘;
②规划初步设计方案2-3个;
③经专家评审、论证、修改后的六套规划资料(带数据盘三套)。
3.承诺时限:提供经市规划委员会审查合格的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城市各项专业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
1.办事程序:受理--审核--勘察现场--设计成果--专家评审--批复
2.申报材料
(1)专业规划申请报告;
(2)1:500地形图和准确的规划范围;
(3)专业规划项目的情况说明及功能要求;
(4)提供有关专业规划基本的图纸审查方案2-3个;
(5)提供经专家审查、论证、修改后的规划设计方案全套图纸六套(带数据盘)。
3.承诺时限:提交材料齐全,7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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