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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高新组人发[2005]46号
中共淄博市委淄博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关于开好2005年度党员领导干部
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当前,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正在深入开展,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召开的2005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与以往不同。为保证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如期、顺利召开,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有关通知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现就开好2005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第一批次开展教育活动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分析评议阶段召开,4月24日前开完;第二批次开展教育活动的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下半年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的主题。专题民主生活会,要紧密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确定主题。
三、民主生活会的召开。第一批次开展教育活动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第一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实施意见》(淄先组发[2005]23号)的要求召开。第二批次开展教育活动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参照第一批次单位的做法,按照市委对第二批次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的具体要求召开。要按照党性分析“五个对照”的要求,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检查理想信念、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构建和谐社会、求真务实、联系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会后,要针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进行整改。第一、二批次开展教育活动的党的基层组织,是基层党委的,必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是基层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一般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委员会全体成员及同级行政负责人总数在5人以下的,也可不再单独召开;是基层党的支部委员会的,其专题民主生活会可与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一并召开,必要时,也可单独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由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并参照以往惯例确定。
四、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领导。参加第一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开好这次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为基层党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作出表率。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基层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带头认真学习,带头交心谈心,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正确引导,切实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五、强化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高新区工委班子成员要参加联系点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实际,合理确定参加的数量,一般情况下,每人参加1—2个基层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高新区工委派出的先进性教育活动督导组,要及时派人参加所督导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加强具体指导。
高新区各部门、各单位确定民主生活会及专题组织生活会时间和主题后,要提前2天报告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高新区工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后5天内,要按照规定上报原始记录和民主生活会的报告。
中共淄博市委淄博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05年4月13日
主题词:党员领导干部
民主生活会
通知
中共淄博市委淄博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05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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